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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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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

  为全面贯彻全省“五小”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精神,巩固和深化食品小作坊整治和监管成果,确保年底前实现食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0%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的整治目标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开展食品小作坊整治“回头看”,进一步摸清底数、完善质量档案,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及时更新数据,全面摸清情况,提高整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指导和督促食品小作坊主动根据省局《印发广东省小商店 小农资店 小作坊 小餐饮店和小屠宰场等5类小型单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的通知》(粤质监〔2008〕112号)的有关要求,逐条逐项地对照整改,自我规范生产加工行为,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全面推动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一是严格监督小作坊执行基本安全卫生条件改造、限制销售区域、简单包装等管理政策。二是实行质量安全承诺书年审更换制度,加强动态监管。对不执行质量安全承诺书有关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不符合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条件的小作坊,坚决收回承诺书,并予以查处。三是健全小作坊食品原料进货和产品销售台账、生产记录等制度,实现溯源管理。四是加强对区域性生产小作坊及生产量较大的小作坊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排除隐患,确保不出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四、采取树立样板、全面规范等形式,加强对小作坊的指导。各地可学习借鉴河源市的做法,抓住一个或几个情况比较典型的“点”,将其成果固化,树为样板,发挥示范效应,实现推广带动、全面规范的效果。

  五、疏堵结合,帮扶引导。既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小作坊,又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指导和帮助证照齐全的食品小作坊通过区域集中、整合兼并、联合加工等方式做大做强,完善必备生产条件,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强化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加快食品小作坊整治推进力度,切实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消除整治盲区和监管死角,确保今年底食品小作坊整治2个100%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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