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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质监局“打建结合”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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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清远市质监局通过深入开展“三打两建”工作,“打建结合”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提高了监管成效。1-11月,全市质监系统巡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669家2734次,排查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企业245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186项;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78宗,占全部打假案件总数的52%,移送公安并成功追刑2宗;食品抽检总合格率为89.99%,内在质量合格率达到93.59%,分别比去年提高4.8%和5.3%,实现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 “零事故”。主要做法:

    一、将食品制假售假列入重点对象予以重点打击。在打假专项工作中,把食品作为重点产品,大力开展打假行动。确定了食品制假售假的重点区域和场所是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经营服务企业仓库,对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摸排。同时加大对举报制假售假和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实行重奖的宣传,发动广大群众进行举报。在食品打假中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和“政企联动”,规范司法衔接,做好证据固化,使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处罚。至11月底,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78宗,捣毁食品制假窝点61个,与去年同比分别增加了10 %和300%;其中移送公安立案3宗,对在清城石角镇查获的用非食用物质过氧化氢生产加工花胶、鱼翅案及在英德市查获的假冒王老吉饮料制售假案进行了追刑,两案中的3名当事人分别被判刑,这也是清远市首两例食品造假被追刑的案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对制假售假分子产生了强大的威慑力。群众举报投诉积极性提高,市12365举报中心共收到举报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128宗,举报投诉量较去年增加了156%,其中立案查处105起。

  二、全面开展小作坊清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辖区内小作坊量多面广、生产较为隐蔽的特点,在目前食品小作坊监管分工还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主动作为,会同清城区食安委、街道办、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清城区内城中村的豆腐、河粉等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清查,对经营者的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抽样送检,全面掌握辖区内小作坊情况,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此外,开展了花生油、蜜饯、饮用水等专项整治,规范了行业生产加工行为,保障了产品质量安全。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风险分析和研判,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制定并实施了食品安全监管定期征询制度、食品安全形势季度分析会议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内部通报制度等一批制度,通过多种渠道收集食品安全风险并及时予以处置,将监管关口前移,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减少了监管成本,降底了风险系数。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定期征询制度以来,加强了与地方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向同级的直接负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卫生、农业、工商、食药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每季度征询一次监管职责范围内已获知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使信息收集得到扩展,同时通过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分类、分析、判断、处理、信息发布等方面工作,大大增强了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掌控能力。

  四、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严格把好准入关。在承接省局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后,迅速制定有关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更正、注销等办理程序,并严格执行受理、审查、决定“三分离”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办理窗口、媒体和市局网站上对生产许可的有关事项和办理程序进行公告,并实行一网式审批。在做好准入工作的同时,强化退除机制,对于符合吊证条件的,坚决给予吊证;对于不能持续保持生产条件的,劝其主动注销生产许可。1-11月份共发放许可证107张,食品生产不予许可14家14个单元,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97张。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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